唐宋时期人参作为贡品的历史梳理 一、唐代人参朝贡体系新罗国进献人参 唐玄宗时期,新罗王金兴光多次派遣使臣向唐朝进献人参,单次最高达100公斤,成为早期跨国贡品贸易的典型案例。此类朝贡被视为东亚政治联盟与经济交流的重要纽带。 东北边疆民族参与 黑水貊赫(东北古民族)于天宝七年(748年)向唐廷进贡人参,反映唐朝与黑龙江流域民族的互动。至五代后唐庄宗时期,渤海国延续这一传统,连续两年进献人参、松子等特产。 贡品流通与药用推广 人参通过贡品渠道进入中原后,被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《千金翼方》等唐代医籍广泛收录,推动其临床应用。鉴真东渡时,人参作为医药文化载体传入日本。 二、宋代人参贡市制度演变边境互市贸易 宋代在河北、陕西等边境设立榷场,通过“互市”获取辽、金控制区的东北人参,满足中原药用需求。此类贸易兼具经济收益与战略物资储备功能。 贡品道的历史延续 辽代渤海国延续唐代“人参朝贡道”传统,女真地区因盛产人参成为中原王朝的重要贡源。至宋真宗时期,高丽国亦加入人参贡品体系,进献金属工艺品与人参等物资。 道地性转移与经济影响 随着上党人参资源枯竭,东北长白山人参在宋代逐步成为贡品主流,推动女真等民族地区经济发展。宋廷为此增设专门机构管理人参贸易,强化对稀缺药材的控制。 三、贡品人参的文化象征唐宋时期,人参不仅是药用资源,更被赋予“祥瑞”“忠诚”的象征意义。如王安石拒收紫团参以彰气节,却在亲人病危时作诗感念人参救命之恩,体现其文化矛盾性。 宋代《证类本草》将贡品人参纳入官方药典,确立其“补五脏、安精神”的权威地位。 四、贡品贸易的地理拓展唐代:贡源以新罗、东北边疆民族为主; 宋代:扩展至高丽、女真地区,并通过陆上丝绸之路向西辐射。 (参见附表:唐宋人参贡品来源变化) 朝代 | 主要贡源地区 | 典型记载 | 唐 | 新罗、黑水貊赫、渤海国 | 新罗王献参百斤 | 宋 | 女真、高丽、契丹 | 榷场互市获东北参 |
|